诱蚊诱卵器法(Mosq-ovi trap)是我国法定标准化伊蚊监测手段,执行国家标准GB/T23797‑2020《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》、卫生行业标准WS/T784‑2021《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》。
分别规范日常常态化监测与登革热突发疫情应急监测全流程,可同步监测白纹伊蚊、埃及伊蚊成蚊及蚊卵水平,量化蚊虫密度,研判登革热传播风险,为属地病媒防控、有害生物防制、应急处置提供客观数据支撑。

一、适用范围
1.1常规监测:
按照GB/T23797‑2020 2.15.1条款,适用于全域范围内白纹伊蚊、埃及伊蚊成蚊、蚊卵长期动态监测,掌握蚊虫季节消长规律。布设间隔50‑100m,放置4d回收。
1.2应急监测:
依据WS/T784‑2021第6.2.2条款,登革热疫区开展成蚊密度监测,居民区、天台、绿化带、灌木丛布设器具;疫区核心区、警戒区加密布设,布设间距缩短至25‑30m,单片区域不少于25只,放置3d(第4d回收),追踪蚊虫扩散范围,评价消杀成效。
1.3布设点位统一要求:
优先选择树荫、绿化带、庭院、阳台、灌木丛等阴凉避风栖息点位,器具离地高度≤1m。常规监测间隔50‑100m布设1个;居民区可按每3‑5户布设1个。
二、监测器具
专用诱蚊诱卵器、白色产卵滤纸、脱氯水;操作时在容器底部先铺设滤纸,后加注约20mL脱氯水。
三、操作流程
3.1常规监测(国标GB/T23797‑2020)
3.1.1点位布设:在草丛、树荫、绿化带等蚊虫栖息处,器具放置于阴凉、光照适宜地面或离地不超过1m位置,布设间距50‑100m。
3.1.2布设时长:连续放置4d,第4日统一回收。
3.1.3 现场记录:收集容器内成蚊、滤纸上蚊卵,判定阳性器具;同步记录监测周期内平均气温、降雨情况。
3.2疫情应急监测(以上海为例)
3.2.1布设区域:疫区居民区、工地、天台、公共绿化带、灌木丛;单片区核心区、警戒区各投放不少于25只诱蚊诱卵器,布设间距25‑30m。
3.2.2放置周期:连续布设72h(3d),第4d回收样本;蚊卵需饲养至高龄幼虫或成蚊后开展种类鉴定,排除其他蚊种干扰。
3.3有效回收判定(统一界定)
3.3.1官方基础判定(WS/T784‑2021附录B.3):器具外观完好、摆放规范、水位及产卵滤纸符合布设初始要求,为有效回收器具。
3.3.2上海地方细化剔除标准,以下情形判定为无效样本,不计入统计基数:器具丢失、瓶体翻转积水流失、容器水分完全干涸、宠物破坏、器具破损,上述全部剔除。仅完好可查验蚊卵、成蚊的器具纳入有效样本。

四、阳性判定与指数计算
4.1阳性判定:回收器具检出伊蚊成蚊,或滤纸上存在伊蚊蚊卵,满足任意一项即为阳性瓶。
4.2计算公式诱蚊诱卵指数=(阳性诱蚊诱卵器数量÷有效回收诱蚊诱卵器总数量)×100
指数数值越高,区域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越高。
五、质量控制要点(规避实操常见错误)
1. 布设周期区分:常规监测放置完整4d(96h),应急现场布设3d(72h)(第4d回收),不可混淆时长。
2.严格区分有效、无效样本,丢失、翻转、水干、破损、宠物损毁样本不得计入有效样本基数,避免指数虚高或偏低。
3.蚊卵必须做种类鉴定,不可直接判定为伊蚊卵,排除其他蚊虫干扰。
4.布设离地高度严禁超过1m,避开强光直晒、雨水长期冲刷点位,减少环境干扰。
5.监测台账完整登记布放、回收时间、温湿度、经纬度、点位编号、有效回收数量、阳性数量,留存溯源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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